July 19
justitia
Justitia, 罗马诸神中的正义之神,我心目中的法律女神,是法律文化的象征。如果说手持利剑的女人有种震撼之美,那Justitia左手的天平则有一种理性之美,像罗盘,像地球仪,总有超乎世俗的神秘力量,让渺小的人类不至于在情绪中迷失。Justitia总是蒙着眼睛,据说她既然蒙了眼睛,看不见争纷者的面貌身份,也就不会受利诱,不必怕权势。她甚至可以连诸神都不必害怕。
Robert Cover在他的名著《程序》中写道,“蒙眼不是失明,是自我约束,是刻意选择的一种姿态……真的,看的诱惑,君子最难抗拒,特别是克服屏障而直视对象的诱惑”。接着另起一行:“程序是正义的蒙眼布。”(第1232页)这句话现在已经当作格言收入法学词典,每每被人引证。
东方佛教典籍中有“心眼”的术语。其实人的慧眼长在心中。肉眼看到的多半是幻像,闭上凡世的眼睛,用心灵的眼睛去追寻神的真理。蒙上世俗的眼睛,这是怎样一种自我约束,法律是理性和智慧的女儿,人世的欲望、激情、爱恋是产生不了法律的。罗马诸神有强烈的人格,甚至连Justita在追求正义时都需要蒙上她的眼睛。。。
我的电脑硬盘中有许许多多Justitia的形象,甚至有达利的超现实主义作品,她们总是那样丰满迷人,有一种冷冰冰的美感,但在她们蒙眼布后面,你又能感到热情澎湃的性的力量,我绝少向人提起这种感受,唯一一次提起竟然得倒“恶心”的回答。我向往神的力量,人绝对成不了神,但人可以追随神的足迹,我们人类本来不是野兽吗?正是向往神、亲近神、追求神的完美才使得我们远离兽性吗?人的骄傲不在于发明了电、核子能源、计算机,而在于人类发现了本属于神的法律制度,在西方语言中法律是和正义联系在一起的,以至于jus之类的词语在汉语中竟然到今天也无法翻译。汉语的“法”字只有规则的意思,没有正义的影子。没有正义制度哪有人类的发明?我为自己是一个自由意志的法律人而骄傲,我愿伴随Justitia去战胜形形色色的人。
20110205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